资金缺口巨大,实现“气候正义”需发达国家兑现承诺
在日前闭幕的新全球融资契约峰会上,气候融资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此,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候任主席苏尔坦呼吁,“仅靠创可贴和止痛片,不可能解决大手术才能解决的问题”。
专家指出,当前,全球气候融资面临多重困难,给全球气候治理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发达国家负有历史责任,应当兑现相关资金承诺。同时,国际社会需加强协调行动,弥补资金缺口,合力应对共同挑战。
590%:资金缺口巨大
近期,全球多地遭遇极端天气。从亚洲的热浪、飓风,到北美洲的暴雨、山火,再到南美洲的罕见低温,不少国家经济、社会及民生遭受严重冲击。气象学家认为,全球气候变化是极端天气频发的重要推手。
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在近日举行的新全球融资契约峰会上,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候任主席苏尔坦直言,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缺口巨大。
一系列研究报告也有类似结论。联合国环境署(unep)发布的《2022年适应差距报告》显示,全球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融资和实施方面的付出无法跟上日益增长的风险。气候政策倡议组织(cpi)发布的《2021年全球气候投融资报告》显示,气候资金增速在过去几年中有所放缓,气候资金流量远未达到估计的需求。要到2030年实现国际商定的气候目标,实现向可持续、净零排放和有韧性的世界过渡,每年的气候融资需要增加至少590%。
发展中国家气候融资缺口尤为显著。在近日举行的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理事会第58届年会上,埃及总统塞西指出,非洲大陆气候融资需求旺盛,实现《巴黎协定》中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面临较大资金缺口。非洲开发银行行长阿金武米·阿德西纳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已刻不容缓,解决融资缺口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2030年,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需求将飙升至每年3400亿美元之多。目前的支持金额还不到这个数额的1/10。然而,代价却是由最脆弱的人群和社区承受,这是不可接受的。”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说。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组织学院副院长崔守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转型,需要大量资金和技术的支持,而技术很大程度上又是靠资金撬动的,因此气候融资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一个关键。在该问题上,越晚采取行动,面临的风险、需承担的成本会越高,进而会对经济、社会及就业等产生越大负面冲击。解决气候融资问题、进而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已经刻不容缓。
170万亿美元:发达国家负有责任
近日,英国《自然·可持续发展》杂志刊发由英国利兹大学等开展的最新研究显示,全球约90%的过量碳排放源自美国等发达国家。研究人员指出,这些发达国家应向低碳排放国家支付总计170万亿美元的补偿金,从而确保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目标可以实现。
事实是,多年来发达国家一直没有兑现气候融资的承诺。正如刚果(布)总统萨苏等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在新全球融资契约峰会上谈到的:“发达国家承诺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这一目标自2009年确立以来从未实现。”
“一边是发达国家融资行动迟缓,一边是发展中国家融资需求上升。”崔守军说,“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转型和发展时间更早,排放的温室气体更多,理应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承担更大责任。一些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和经济实力薄弱,加之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面临直接冲击,急需增加气候融资。”
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计算,发达国家2020年提供和调动的资金仅有833亿美元,而这个达成承诺以来所提供的最高资金金额,也远低于1000亿美元。根据智库组织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iied)的数据,除了资金的数量,“繁琐的制度和官僚作风”也使最不发达国家难以获取资金。
原有承诺尚未兑现,新的挑战接踵而至。崔守军指出,近年来,受新冠疫情、乌克兰危机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遭遇挫折,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升高。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资金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而主要发达国家因经济复苏乏力,提供融资的意愿和能力都在下降,全球气候融资“资金池”进一步萎缩。同时,乌克兰危机全面升级后,化石能源重要性凸显,确保能源供应稳定成为头等大事,能源转型进程受到冲击,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议程一定程度上出现短期逆转。上述因素都对全球气候融资造成了负面冲击。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凤英向本报记者分析,两大因素制约全球气候融资成效,影响气候治理进程:一是近年来全球性危机叠加,一些国家开展国际合作的意愿下降,对可持续发展议题缺乏兴趣,国际共识相对不足;二是发达国家未完全兑现融资承诺,包括oecd成员国每年将gdp的0.7%用于海外援助、发达国家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投入应对气候变化等。这带来的后果是:气候变化带来的综合性危机日趋严峻,应对气变的资金、技术、人才“南北鸿沟”不断扩大。
1.5℃以内:协同行动迫在眉睫
在2022年11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上,建立损失与损害基金成为一大亮点。分析认为,这是向“气候正义”迈进的关键一步,但鉴于发达国家尚未兑现原有承诺,其承诺的全球适应资金翻倍路线图仍不明朗,后续该基金能发挥多大作用还存在不确定性。
今年4月22日是第54个世界地球日。古特雷斯当天在视频致辞中呼吁,需加快气候行动,更深入、更快地减排,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他还强调,应大规模扩大对适应和恢复能力的投资,尤其是对造成气候危机责任最小的国家的投资。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日前表示,发达国家在气候融资问题上有不少历史欠账,应制定2025年后新的集体量化资金目标。他还提到损失与损害基金,强调联合国相关机构应在推动资金落实方面发挥作用,安理会应在这些方面发出强有力声音。
“全球必须正视历史不公正现象,避免气候变化恶果落在那些不是主要责任方、承受能力又弱的国家头上,需要建立某种标准化解决程序。”巴基斯坦气候变化部长雪莉·雷曼此前在接受《卫报》采访时表示。
崔守军认为,解决全球气候融资难题,一是要坚定落实《巴黎协定》中的一些融资承诺和融资安排,发达国家应当承担起自身责任。二是各国可出台相应政策,发挥公共资本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私人资本进入这一领域。
中国在气候投融资领域开展了积极行动。2015年,中国设立20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自2016年起,中国在发展中国家启动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实施了200多个应对气候变化的援外项目。
崔守军指出,从成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到出台《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再到国内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开展项目库建设,中国推进气候投融资步履不停。在相关投融资政策引导下,中国产业格局加快调整升级,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制造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此外,在绿色“一带一路”和南南合作框架下,中国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和帮助,成为全球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气候治理的行动派。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陈凤英指出,发达国家应正视历史责任,尽快兑现承诺,加大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国际各方应加强协同行动,现有的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及地区性组织在融资方面应加大协调整合,提升工作效率,凝聚更大合力,寻求更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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