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实施“认房不认贷” 专家称将释放部分需求
央广网北京11月15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同时,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总经理杨红侠告诉记者,本次广州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符合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导向,将进一步促进市场刚性以及改善型需求的有效释放。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通知明确,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这意味着只要在广州无房,再次购房就算首套。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一线城市上海、北京先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均为“认房不认商贷”。而此次广州调整后的认定标准是整体“认房不认贷”。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广州公积金在“认房不认贷”的政策执行上,比商业贷款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只要在本地没有房屋,就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仅为20%,有1套房但已结清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也仅为30%。步子迈得大,一方面是公积金政策上地方的自主权更大一点,另一方面公积金支持的是缴存职工,更能彰显民生属性。
“在购房者对房价和房贷利率、月供比较敏感的情况下,对公积金支持购房的呼声也越高。但公积金新政能否起到较大的作用,取决于缴存职工能否贷到足够的额度。在个人和家庭贷款额度有限制的情况下,分别仅为60万和100万,在广州买房大概率还是需要采取组合贷的形式,政策效应可能并没有那么高。”李宇嘉说。
在李宇嘉看来,真正需要公积金低利率贷款的主要是新市民、年轻人和外来人口,但这部分人群缴存余额少,缴存比例低,很难获得足额的贷款。总之,需要客观看待这个政策效果,会释放一部分需求,但这部分需求的规模不是特别大。广大特别急于需要买房的新市民、年轻人、外来人口可能获得不了太多的额度,导致政策的效果可能有限。
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13日,今年各地已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超250条,已有三十余城对于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标准进行优化,其中超二十城执行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多地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优化公积金政策是近两年各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各地公积金政策调控力度和节奏主要取决于当地市场表现及公积金使用情况。
短期来看,杨红侠称:“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城市或继续扩围,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比例、支持商转公等方式仍是当前各地公积金政策调整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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